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人才工作>政策文件>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5-30

 

中共张家口市委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人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7年10月30)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有关部署,全面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构建更具灵活性、吸引力的普惠性人才政策体系”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人才在“绿色发展、生态强市”中的推动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人才创新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完成三大历史任务、建设好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等中心工作人才需求,坚持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与本土人才培养提升相结合,坚持引进人才与更加注重引进人才团队相结合,坚持刚性引进与更加注重柔性汇聚相结合,突出重点强弱项、精准施策补短板,大力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政策创新,加快集聚承载人才项目平台建设,强化人才激励服务保障,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扎扎实实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一)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收费事项给用人主体足够的自主权,改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管理方式,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编制使用计划限制。在市属公立医院推行“四自一特”管理办法试点,自主确定编制控制数、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所属院所、自主设定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聘用、自主选人用人,实行备案制管理。对优秀人才可特设岗位,实行协议工资等分配形式,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向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推开。在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实行引进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制度,确保高精尖缺人才用编急需。在开发区实行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领导班子成员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方式聘用,对管理运营和专业岗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可实行特岗特薪、特职特聘。实行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制定激励人才创新的科研项目管理和审计办法,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技术管理决策权、经费支配权和自主组建团队选聘人员权。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不唯论文、不唯学历、不唯资历,突出职业道德、能力素质、业绩贡献评价,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探索市属高校自主开展职称评审,逐步向县区、市直部门、科研院所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性。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档案、人事关系和体制内外等限制,凡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都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牵头市领导:郭英,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二)建立市场化引才新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2018年前先在市区和环北京县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涵盖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人事代理等服务,培育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其他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鼓励中介引才、以才引才,提高引才精准度,对为我市引进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个人或中介组织,经认定后,给予1030万元奖励。完善政府购买人才服务政策,推进人才选聘、培训、测评等技术性工作向专业组织和服务机构转移。(牵头市领导:郭英,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加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通过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兼职等方式,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人才流动渠道。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取消应届毕业生见习工资制,直接执行定级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直接确定相应职务;岗位履职表现优秀的,可由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各类行业协会、科技社团等社会组织结合实际,发挥好招才引智作用。(牵头市领导:李兵,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

(四)创新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选拔方式。针对全市“两区”建设、冬奥会筹办、绿色产业发展、“四方联动”扶贫开发新机制推进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地方特色人才需求,每年编制发布《全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对目录范围内的人才,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招聘,用“经历业绩评价”代替“笔试”,需要什么评什么,同时针对岗位需求设置面试方式和内容,解决“考上用不上”问题,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精准度。(牵头市领导:郭英,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财政局)

三、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政策

(五)实施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雄鹰”计划。围绕国家草原公园和国家牧场、国家农业公园、磁浮公交等重大战略项目,立足冰雪运动、可再生能源等“四大两新一高”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精尖缺人才,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对在我市注册企业并生产经营,或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工作协议的人才,视业绩和贡献情况,给予科研经费支持。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对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给予1005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对省高端人才、省“百人计划”专家、省“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给予501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重点引进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团队,特别是引进国家“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专家等为领军人才的团队,经评审认定后,给予5002000万元科研或项目支持资金,并由注册地提供3年免费办公场所。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和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给予特殊支持。对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专才”,经认定后,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设立“全民引才伯乐”奖。(牵头市领导:郭英,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市财政局)

(六)实施“两区”建设人才开发计划。围绕“两区”建设,引进培养一批现代农业、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团队,推动绿色生态体系、绿色能源体系、绿色城镇化体系和绿色产业体系建设,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团队,给予520万元奖励。推动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选拔培养一批体育文化旅游骨干人才,视发挥作用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和奖励。围绕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低碳奥运专区建设,打造可再生能源国际人才港,大力引进可再生能源人才和团队,根据业绩和贡献,给予适当资助和补贴。(牵头市领导:郭英,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

(七)实施奥运人才“火炬”计划。按照《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市人才培养规划》,实施赛事组织管理人才培养引进、冰雪职业技能人才能力提升、赛事服务保障骨干人才“赛地融合”、冰雪运动人才资源开发、冰雪产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绿色文化旅游产业人才培养6个行动计划,打造冬奥赛事参与、冬奥赛事服务保障、冰雪运动推广普及、冰雪和绿色生态产业创新创业4支人才队伍,重点培养冰雪运动竞技体育、冰雪职业技能、场馆运营管理、志愿者、外事、新闻宣传和媒体运行、法律事务、安保、卫生、交通、环保、残疾人冰雪健身指导、商务、旅游、冰雪运动社会推广普及、中小学冰雪运动推广、冰雪产业创新创业、绿色产业创新创业18类人才,为服务全市绿色产业和后奥运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建立健全人才市场化评价机制,按岗位重要程度和实际贡献,实行年薪制、项目工资制、协议工资制等激励办法。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培养冰雪运动人才,对开设冰雪运动专业,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院校,每年给予100万元补助,连续支持3年。(牵头市领导:李兵,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冬奥办、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崇礼区)

(八)实施人才智力柔性汇聚计划。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契约管理、绩效激励”原则,采取灵活务实的引才方式,柔性引进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人才智力。特聘团队和专家:市政府每年选聘10名政府特聘专家,每人最高可给予10万元工作津贴,为我市发展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指导、远程服务、业务拓展及其他方面的智力支持。海外工程师:鼓励引进海外工程师,推进核心技术研发、新产品设计制造、新材料新技术开发,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行年薪资助,按照3050万元、5080万元、80万元以上3个年薪区间,分别按40%50%60%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兼职指导:聘请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张兼职,开展课题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技术推广等方面智力支持,聘请国内优秀退休专业技术人才来张开展指导服务,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工作协议,且服务满1年的,视业绩和贡献情况,给予一次性1050万元补贴。技术入股:采取项目招标、组建团队等方式,集聚吸引一批研发人才和创新人才,以产业链打造人才链,引进的各类人才以技术成果和发明专利与我市企业合作的,其技术、成果、专利等要素作价入股,参与收益分配“候鸟式”聘任:利用专家学者休假时间,每年相对固定的在夏、冬两季来张稳定开展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技术指导等智力服务,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工作津贴。智力服务:突出用好北京丰富的人才资源,争取有关部门、高校支持,选派专家人才来张服务,定期组织“首都高校博士服务团”和“首都专家张家口行”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智力服务、项目合作和产业对接。对口支援:用好北京对口帮扶张家口有关政策,争取各类急需人才到我市挂职、定期帮扶,支援期满后,根据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和影响力,可给予一定奖励和补贴。(牵头市领导:郭英,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市财政局)

(九)实施人才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吸引人才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来我市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初创者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在我市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基地,各类初创者在基地孵化的,通过市场化、产业化评估后,每个项目给予1030万元启动扶持资金。鼓励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创办企业,其技术成果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所占注册资本比例不做限制;对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成功实现重大技术转移和重大成果转化的企业,在项目年收入达到2000万元或年税收达到200万元的当年,一次性给予企业成果转化补助20万元,用于奖励相关科研人员。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高校和科研院所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移转化职务发明和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分配。其中,获得的净收益可提取不低于70%奖励给研发团队、成果完成人或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市领导:陈冲,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实施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计划。以我市省级开发区为引领,着力提升各类人才平台、产业平台对创新创业的承载能力。推进人才集聚平台建设,建立一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吸引“两院”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知名高校博士进站工作。建立院士工作站补助50万元,年度考核优秀的,再补助10万元;建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补助30万元,建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补助20万元。每招收1名博士后入站工作,补助5万元。20172018年,省级开发区要率先建立。推进人才创业平台建设,支持建立高创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视其规模和孵化效果给予1050万元补助。推进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建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省级的给予30万元补助。推进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经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含技术服务平台)给予100万元补助,省级的给予50万元补助。(牵头市领导:郭英、陈冲,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

(十一)实施助企提升计划。加强对企业人才引进培养的支持,促进各类人才向企业流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引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鼓励市属企业与央企合作,引进优秀职业经理人。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实行年薪制、项目绩效工资制等激励办法。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全职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省“百人计划”专家或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的,每引进1名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同一年度引进3名及以上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且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每录用1人给予企业1万元奖励。鼓励企业自主培育人才,对企业自主培养的人才入选国家、省重点人才培养工程的,每培养1名,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1万元奖励。(牵头市领导:郭英,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十二)实施教育卫生领域人才合作计划。强化与国内重点高校和知名医院合作办学、合作办医,提升本地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水平。推进教育人才合作开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对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的职业院校,实训效果突出且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99%以上的,给予50万元补助。加强与全国知名院校交流合作,推进教育人才互访培训,积极引进国内优秀退休教师来我市建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每个工作室给予20万元补助,经考核发挥作用突出的,每年再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与国外院校合作,引进具有外语、冰雪运动等专业特长的外籍教师,实行协议工资制。推进卫生人才合作开发,加强我市医院与国内知名医疗机构交流合作,建设转会诊平台,培养学科带头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对来张专家开展的科研项目予以优先立项,优先推荐国家、省级项目。设置“医疗卫生合作特殊贡献奖”,对在填补空白学科、临床和科研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影响较大、贡献突出的来张专家,最高可给予10万元奖励。市属医院要为来张专家提供基本生活服务,给予适当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市财政对与国内知名医院合作的市属医院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升我市卫生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牵头市领导:陈冲,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属医院)

(十三)推进“百名硕博”引进计划。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博人才,解决事业编制,列入市财政开支,引进的博士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每月享受500元学位补贴。市属企业、民营企业引进符合“硕博计划”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享受相关待遇。改进硕博人才引进方式,由每年一次招聘改为经常性招聘,不受招聘时间限制。鼓励用人单位到全国知名高校招聘硕博人才,提高引才质量和效率。为改善医学类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现状,5年内对引进到市属医院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博士研究生除享受“硕博计划”津贴外,再给予一次性资助3万元。牵头市领导:李兵,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市卫计委、市财政局)

(十四)实施本土人才培养提升计划。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区域特色,加强本土人才培养激励,促进各行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对我市职业院校毕业的学生,在毕业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与在张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元资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10万元资助。在全市各行各业倡导工匠精神,每年认定10名“首席工匠”,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建立我市创新团队后备库,每年认定10个高层次创新团队,每个团队给予20万元支持资金。鼓励发明创造,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项分别资助2000元、1000元、800元。加强文化人才培养,每2年认定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注重激励扶持农村实用人才,每2年认定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基地,分别给予1万元、5万元资助。挖掘各条战线涌现出的优秀人才,每3年认定一批政治可靠、贡献突出的各行业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每人每年分别享受1万元、6000元工作津贴。定期组织专家人才开展服务基层活动,充分发挥技术引领、决策咨询作用,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热情。(牵头市领导:李兵,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农牧局、市财政局)

(十五)实施大学生自主创业“青蓝”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市、县(区)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创业扶持资金,扶持成长型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对符合我省创业担保贷款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对符合入驻大创园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各县(区)大学生创业园内申请不超过3年的免费经营场地。对持《社会保障卡》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且带动就业20人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给予2万元资助。组织开展张家口大学生创业大赛,每年认定一批“大学生创业之星”,每人奖励1万元。(牵头市领导:郭英,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各县区)

(十六)落实人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创办的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牵头市领导:郭英,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四、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措施

(十七)妥善解决人才住房。按照“政府统筹、政策扶持、分批实施”原则,在环境优雅、交通便捷、生活方便的地段统筹规划地块,统一建设人才家园,建设两种住房,包括高品质的高级人才周转房和建筑面积不超过150平米的普通商品房。对引进的国家“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免费提供周转房,不愿入住周转房的,可在人才家园以成本价选择购买普通商品房;对引进的省高端人才、省“百人计划”专家、省管优秀专家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免费提供周转房,不愿入住周转房的,可在人才家园以低于市场价20%选择购买普通商品房;对引进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用人单位可在人才家园租赁普通商品房作为人才住房,也可在人才家园优先选择购买普通商品房;将自主创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各县区、开发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设人才家园。(牵头市领导:高峰,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

(十八)优化完善公共服务。提高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水平,确定市第一医院为定点医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对引进的国家“两院”院士,安排家庭医生,提供“一对一”服务;对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享受医疗保健“绿色通道”和每年2次健康体检;省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市级拔尖(优秀)人才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享受每年1次健康体检,并在定点医院优先安排就医。为外籍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和外语服务。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对引进的国家“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省“百人计划”专家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其子女入学问题,由市、县(区)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妥善安排。加快国际学校建设,引进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国际教育学校,更好满足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国际化教育需求。妥善安排随迁配偶就业,对引进的国家“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省“百人计划”专家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配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列入政策性安置,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为其适当发放生活补贴。建立服务人才发展绿卡制度,为持卡人提供落户、关系转接、子女入学、社保、住房、医疗等方面快捷办理服务,解除人才后顾之忧。(牵头市领导:郭英、李兵,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第一医院)

(十九)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发展改革工作作为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特别是作为各级党委书记抓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考核依据。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每名市、县(区)领导联系23名专家人才,加强政治引领,支持干事创业。提高政治待遇,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牵头市领导:李兵,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二十)强化资金保障。市、县(区)财政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培养、激励等,资金要切实保障,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各项激励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大人才投入的政策措施。(牵头市领导:郭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二十一)明确责任分工。全市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分管市领导牵头负总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市财政局牵头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并按照分工制定实施细则。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牵头实施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负责市级拔尖(优秀)人才、硕博人才政策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人才评价认定办法和职称制度改革办法,编制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选拔急需紧缺人才,落实大学生创业资助、人才配偶安置等政策,抓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创园、大创园、创业孵化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人才载体建设。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服务人才发展绿卡制度。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负责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办法,落实创新团队培育支持政策,抓好院士工作站、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负责梳理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市编委办负责解决急需紧缺人才用编和制定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制度。市冬奥办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奥运人才支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落实“两区”建设人才支持政策。市国资委、市工信局负责落实企业人才支持政策。市农牧局负责落实农村实用人才支持政策。市文广新局负责落实文化人才支持政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落实人才税收优惠政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并落实相关政策。市教育局负责落实教育人才支持政策和人才子女入学有关政策。市卫计委负责制定卫生人才支持办法,并做好医疗服务保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旅发委、市体育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牵头市领导:李兵,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二十二)建立政策落实机制。建立扶持奖励政策落实机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给予的各种奖励、创新创业扶持、平台建设资助等,由所在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和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评审,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市财政统一拨付补助资金,用于项目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牵头市领导:李兵,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各用人单位)

(二十三)建立考核退出机制。强化人才发挥作用的考核,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人才发挥作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发挥作用不明显或存在品行不端、违法乱纪等行为的人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核实认定,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相关待遇。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用人单位在政策落实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有意套取资金等行为严肃查处。(牵头市领导:李兵,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各用人单位)

我市现行有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此为准,与本意见政策待遇相同的,不重复享受。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