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镇党委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阶段性专项集中考核的意见
根据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张办发〔2017〕12号)精神,为全面掌握全市乡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市乡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决定在10月份对209个乡镇党委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阶段性专项集中考核。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考核共设置30项具体内容,对每项考核内容设置相应考核分值,全部完成的得满分,部分完成的酌情计分,没有开展该项工作的计0分,同时设加减分项目。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本要求(30分)
(1)深化“补钙加油”工程(10分)
1、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情况。乡村两级是否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开展“四个意识”专题教育;是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知之深 爱之切》等重要著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张家口视察重要讲话;是否组织学习收看《永远在路上》《将改革进行到底》等系列专题片,是否将红色察哈尔精神列入学习内容。(4分)
2、深化“我到基层讲党课”情况。乡镇党委书记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村党组织书记是否讲党课。(2分)
3、落实党员培训制度情况。是否落实党支部书记培训全年不少于56学时的要求;是否落实党员培训全年不少于32学时的要求。(2分)
4、全面落实“互联网+党支部”模式情况。是否建立党建微平台,充分利用党支部微信群开展学习。(2分)
(2)深化“明标准、亮形象”活动(10分)
5、做合格党员情况。是否对“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进行广泛学习宣讲,是否对照“遵守法规法纪、带头服务群众、带领脱贫致富、建设美丽乡村、维护和谐稳定、造福一方百姓”乡村党员合格标准,教育引导乡村党员在精准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中争做合格党员。(3分)
6、推行“一徽一证一手册”情况。党员是否按照要求佩戴党徽,是否规范使用《党员证》,是否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3分)
7、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是否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议、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党课;党员是否按月足额缴纳党费。(4分)
(3)开展“四带头四表率”行动(10分)
8、带头抓学习。乡镇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学深一层,并对乡村党员进行党课辅导。(2分)
9、带头进支部。乡镇班子成员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并在党员大会上做交流发言。(2分)
10、带头敢担当。乡镇党委书记亲自谋划乡域改革发展,做到有思路、有举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是否能够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指导贫困村谋划实施扶贫产业。(2分)
11、带头下基层。乡镇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是否严格落实每月连续住村3天制度,《住村日志》填写是否规范,群众是否知晓,对所住村情况是否熟悉。(4分)
(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35分)
(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16分)
12、乡镇党委是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农村基层党建工作。(2分)
13、“六位一体”村级治理体系是否健全,各个组织是否正常运行;落实“一清四议两公开”村级民主议事决策机制是否到位,保障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和村级议事决策民主。(2分)
14、农村党员队伍管理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录入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建立了流动党员联系台账,查看青年人才党支部运行情况。(2分)
15、大学生村官管理使用情况。查看大学生村官在村履职情况,是否存在借调、截留情况;了解大学生村官履行“五员”及“6+1”岗位职责情况。(2分)
16、远程教育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组织党员学习收看远教内容。(1分)
17、调整农村党组织设置,是否对农村党组织设置进行布局调整,按时完成党组织设置规划任务,看联合(规模)村党组织运行情况,是否存在“挂牌联合”、“名义联合”。(4分)
18、做好村“两委”换届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村情选情摸排,提前物色人选。(2分)
19、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是否建立了农村致富带头人台账,并开展相关工作。(1分)
(5)整顿转化后进工作(5分)
20、整治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进展情况,是否建立整顿台账,重点了解班子不健全、村党组织书记不胜任、村务财务管理混乱、信访矛盾问题突出的后进村转化情况。(1分)
21、对已申报转化的,查看后进问题是否已真正解决;对仍未转化的,查看工作进度,看能否在11月底前完成后进村转化工作。(2分)
22、着力整治村党组织书记为官不为现象,是否选优配强村书记,把不干事、不胜任的调整为发展创业型的。(2分)
(6)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8分)
23、是否按照市委要求,制定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划。(3分)
24、是否组织学习塘约经验,因村制宜、大胆创新,探索多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子。(5分)
(7)村民中心建设(6分)
25、是否在联合(规模)村中心位置,利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推广应用“四新”,建设达到“十室、两栏、一广场”标准的村民中心。(6分)
(三)推进中心工作情况(30分)
(8)村容村貌情况(12分)
26、总体评价村容村貌情况。主要查看①村容村貌是否干净整洁;②连村道路、主要街道、村内巷道是否硬化通畅;③民居是否整齐、环保、节能;④供水设施建设是否完善;⑤村内村外、房前屋后是否清洁干净;⑥看村内亮化情况,是否安装路灯;⑦是否铺设排污排水管道;⑧是否实现垃圾集中定点处理、专人负责,集中清理杂物、庭院和残垣断壁;⑨村庄主干道、环村路、主要景观周围是否实现绿化;⑩是否有效利用电能、太阳能、天然气、液化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村内是否有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配套设施齐全;?生产和生活方式是否绿色低碳。(12分)
(9)发展富民产业情况(12分)
27、查看发展产业项目情况,主要查看①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形成规模情况;②特色种植园区、养殖园区、林果园区个数,家庭手工业、乡村旅游业户数,村民人均占有园区面积和人均收益;③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引进新型产业项目、引领群众增收情况;④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展情况,看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协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及发展程度。(12分)
(10)生态环境情况(6分)
28、主要看生态环境保护及保障机制运行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水资源。有植树造林任务的,主要看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植树造林数量、质量和管理情况。(6分)
29、对有国家级、省级贫困村,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在“推进中心工作情况”得分的基础上按下列条目相应加减分,加减分不超过20分,“推进中心工作情况”总分不得超过30分。主要查看:①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开展情况,是否细致全面、不遗漏,做到精准认定(3分);②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先锋”行动情况,是否引导农村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当先锋、做表率(3分);③实施产业帮扶,根据村庄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区域规划等选项目、定规划,做到“一村一策”(4分);④帮助建立“1帮5”帮扶责任人台账,驻村工作组深入贫困户家中,做好“暖心行动”,逐户分析致贫原因,精准制定帮扶脱贫计划,落实脱贫攻坚责任(3分);⑤按照“住不住看痕迹、在不在看日记、干不干看业绩”的标准,严格实行“钉钉”GPS定位系统考勤、请销假等制度,驻村干部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20天,按要求吃住在村(4分);⑥驻村干部按时认真记录《工作日志》、《民情日记》(3分)。
(四)群众满意度测评(5分)
30、乡镇随机组织不少于50人、村不少于30人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相应得分。(5分)
(五)加减分项目
(1)加分项目
2017年以来,单项工作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经验做法在市级以上主流报刊、简报刊发的给予加分,中央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接受省级及以上检查受到肯定的,或者作为市级观摩点,或在市级以上交流经验的加3分;借鉴尚义县十三号村试点经验,推广农村民居建设应用装配式节能保暖住房的,或大力推广蛋白桑、菊芋、树莓等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加3分,建立党史村史室等党性教育阵地的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2)减分项目
2017年以来,单项工作被市级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相应减分,中央减3分,省级减2分,市级减1分。2016年以来,有村民上访告状的减1分,有集体越级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减3分(以信访部门提供的情况为依据),有干部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处理的减3分(以纪检部门提供的情况为依据);累计减分不超过10分。
二、考核方式
全市乡镇党委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阶段性专项集中考核从部署开始,到10月25日结束,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综合考虑加减分因素。考核以县级自评、市级验评的方式进行,各县区是所辖乡镇考核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区委组织部抽调扶贫、农工、信访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专门考核组,按照方案对乡镇进行专项集中考核。县区将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后,市“两学一做”巡回指导组对各县区乡镇考核分值进行抽查检验核实。分数有出入的,按市级考核标准对全县乡镇考分进行校正,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厉问责。
三、结果运用
根据乡镇党委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阶段性专项集中考核结果,对全市209个乡镇进行大排队。考核结果作为检验县区委书记、组织部长和乡镇党委书记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前的乡镇党委书记,优先评先评优、提拔重用、奖惩激励,对作风不实、工作滞后的有关责任人,考虑组织调整。与县区年底基层党建考核挂钩,所辖乡镇整体排名靠后的县区,年底基层党建考核不得评优。
附件下载1:乡镇测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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